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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次数:5673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20

金寨县政法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5.00

4.84

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公务接待费

15.00

4.8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00

0.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购置

0.00

0.0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寨县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预算的32.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是政法委本级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金寨县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4万元,占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原因是上、下年均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化。2017年金寨县政法委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参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务接待费支出4.8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7万元,下降1.43%,下降的原因是按照中央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2017年金寨县政法委国内公务接待共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44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省、市及省内各县区政法部门调研考察工作公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金寨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办〔2016〕96号)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6万元,下降100%。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数0辆,与2016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76万元,下降100%,下降的原因是是公车改革,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2017年底,金寨县政法委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金寨县政法委联系电话:0564—7356553。

 

                            

 

金寨县政法委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