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961作者: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04-30 |
为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结合党史教育活动切实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22日至29日,金寨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分为三个工作组对全县22个乡镇红色文物开展了全覆盖排查。

金寨县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有“红军摇篮,将军故里”之美誉,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丰富,分布范围广泛,类型种类繁多。革命文物、烈士纪念设施等红色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非凡奋斗历程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是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学习党的历史、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的生动教材。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弘扬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加强对金寨县红色资源保护势在必行。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投身红色文物保护工作中,调取金寨县革命文物名录清单,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开始,第二检察部干警全体出动,分组赴全县各乡镇开展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检察干警们深入各乡镇、村、组,翻山越岭,实地查看革命旧址、烈士墓、烈士故居、纪念塔祠等纪念设施,确认是否得到有效管理维护,有无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对革命文物的旅游开发不适宜、不妥当以及革命文物周边环境是否严重影响保护工作等,走访当地村民了解保护、管理情况,开展现场勘查工作。检察干警克服山高路远林密等困难,想方设法找到文物地点,逐一进行核查。通过连续作战,用短短五天时间,排查完毕全县22个乡镇近200处红色文物。下步将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文物保护单位沟通,监督整改治理,推动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发挥好党史教育生动教材作用。
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的监督工作是公益诉讼检察官的职责,也是告慰革命先烈、传承革命精神的实际行动,更是生动的党史教育。干警们在这次排查中,被革命先辈们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革命精神深深地震撼和折服,更加坚定信念,要做好革命文物保护的监督工作。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主动沟通协作,完善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机制,以司法保护促进革命文物保护领域管理工作,形成革命文物保护的合力,提升协同共治的效能,共同推进红色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