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854作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4-06-04 |
金寨县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运用“四个一”全心全意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力求为地方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谱写新篇章。
实现“一人一监管”,做好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无一人脱管漏管。通过定期走访、谈话教育等方式,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促进“一案一调解”,助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发挥调解职能,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对每一起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制定个性化调解方案,同时配合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确保矛盾得到及时、公正、有效地解决,维护了地方社会和谐稳定。
开展“一村一普法”,增强群众法治意识。结合基层实际,定期到村组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同时,还积极组织法治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法治文化深入人心。
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提供便捷法律服务。为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便捷服务。村民们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随地向法律顾问求助,得到及时有效地帮助和指导,进一步增强了他们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同时,法律顾问还为村委会提供法律建议,帮助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通过这“四个一”的工作举措,金寨县司法局不仅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为当地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未来,金寨县司法局将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行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