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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委政法委创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浏览次数:9068作者: 徐勍   发布时间:2016-07-07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省市政法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提高监督实效,金寨县委政法委结合该县工作实际,针对过去执法监督工作任务繁重、点多面广、被动应付、效果不明显的情况,自2014年起,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深刻思考,认真谋划,大胆探索,着力创新。在日常监督与涉法涉诉信访监督结合、个案监督与评查监督结合的基础上,把政法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纳入纪委巡查和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的范围,有效延伸了执法监督工作的触角,通过巡查和行风评议,发现和纠正了政法部门存在的一系列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难以发现的问题,改变了过去重监督业务,轻监督内务管理的状况,促进了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提高了执法监督实效,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主要做法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

为了更好地发挥纪委巡查与执法监督的双重作用,从2015年起,金寨县委在安排对政法部门巡查之前,县委主要领导专门组织政法委和纪委领导召开会议,合理安排时间,抽调具备执法监督和巡查工作能力的干部参与巡查。巡查中,政法干部从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专业角度检查政法部门的执法司法活动,纪检干部从执纪、守规、作风、效能、廉洁的监管角度检查政法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巡查工作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协调推进,避免了工作的盲目性。

二、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查找问题

由于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的干部对政法部门的社会反应、执法现状、涉法涉诉信访、纪律作风、班子建设、队伍状况等情况比较了解,纪委结合日常的效能暗访、行风评议、群众来信来访、案件查处等情况,巡查工作采取分组实施。业务工作组分类抽查群众关注且廉政风险点高的刑民事案件,从受理、立案、侦查、强制措施、撤案、移诉、起诉、审判、执行到涉案款物保管与处理,治安行政案件从受理、立案到查处执行,全面审查每个执法环节,同时,征求各政法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管理工作从队伍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支出管理、奖惩管理、纪律规章制度的执行到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情况,通过发布通告、开会动员、接受信访、个别座谈方式,从全面审查卷宗、账目、档案、会议记录入手,查执法、司法和管理工作中的“四风”表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和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职廉洁自律情况,做到发现问题精、准、快,查找原因深、透、全。

三、客观梳理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巡查后,对存在的全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发现的错案和瑕疵限期纠正;对违法违纪的案款依法收缴上交国库;对巡查发现的其他问题,被巡查部门要召开专门会议,根据巡查反馈的意见,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整改方案,在40天内整改落实到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巡查组适时进行回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强化社会监督,提高作风效能

为切实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解决执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问题,金寨县政法委自2014年起正式实施政法工作“六个一”工程,实行村村有民警,乡乡镇镇有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校校有法制校长,重点企业有政法联络员。积极开展政法干警帮扶脱贫、支部结对共建和送法进社区活动,让政法工作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让群众理解政法工作,了解政法队伍。同时加大效能暗访和政风行风评议力度,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特别是群众关注度高的交通事故处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涉法涉诉信访等执法窗口单位工作纳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城乡居民和企业代表评议的范围。评议结果在全县排名,实行末位免职制度。以此促进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