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网滚动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部门信息 / 司法行政
金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布了表彰决定
浏览次数:2760作者: 金寨县司法局 长安网   发布时间:2016-11-08

金寨县委县政府对我县“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布了表彰决定

2011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增强,依法治理的质量和效果明显改善,为促进法治金寨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激励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经各单位申报推荐,县纪委、县综治办、县卫计委把关,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核,我县普法办对拟表彰2011-2015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进行了公示。金寨县委、县政府近日作出决定,对我县2011~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的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 23个先进集体、夏志奎等 30名先进个人获得殊荣。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在普法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